各单位:

为做好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应结题项目的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报告填写总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

二、填写注意事项

1. 应在2020年底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名单见附件)使用原有的用户名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按要求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

2. 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应当使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成果在线”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等成果。有预算调整情况的要注明,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3. 请各应结题项目负责人按照国家基金委有关2020年度项目结题的通知和信息系统填写要求,根据财务对前期提交的决算表的审核意见,在系统中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

4. 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请注意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不得出现任何违反科技保密和科技安全规定的涉密信息、敏感信息。

5. 对于结题时资金结余50%以上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做出情况说明,经依托单位审批同意后与项目决算表一并提交。对无充分理由导致结余资金过多的项目不予结题。

6. 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http://output.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https://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7. 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应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受资助项目论文开放获取的有关要求,在全部或部分受科学基金资助论文发表时,将经同行评议后录用的最终审定稿存储到信息系统,不晚于发表后12个月开放获取;如果论文是开放出版的,或出版社允许存储最终出版PDF版的,应存储论文出版的PDF版本。

8. 从2021年1月1日至结题批准通知书下达之前,经费属于冻结状态,请不要支出。

三、时间安排

请项目负责人于2021221日之前通过ISIS系统提交结题报告,待科技处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均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一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不含附件材料),签字后于310交至春晖楼517室。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即打印最终提交版本

请各单位并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并严格遵守国家基金结题相关要求,认真填报。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进行处理。

附件:2020年度结题报告负责人名单

 科技处   张玉霞  35069

科技处   

2021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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