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推荐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鉴定专家及更新专家资料的通知》(冀科政〔2023〕6号)、《河北省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鉴定办法》(冀科政规〔2022〕3号)文件要求,为充分发挥专家在我省加计扣除政策管理和决策中的咨询作用,提高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鉴定工作的公正性、客观性和科学性,欧亿6蓝狮登录地址拟推荐一批政策专家入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从事各类技术、科研管理、会计、税务等专业活动和政策研究的专家。

二、申报条件

(一)专家库集成技术、财会、税务、科研管理高层次人才,原则上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个人诚信不良记录。

2.有较高的专业学术知识和技术水平,熟悉本学科、本专业国内外科研发展动态或国家税收、会计政策法规。

3.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取得国家相关资格证书。

4.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或博士生导师放宽至65周岁,两院院士年龄不限),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二)对符合以下条件的专家优先入选: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具有突出贡献并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

3.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主要完成人和获部、省级以上相应系列奖的主要完成人。

4.承担国家863、973、科技攻关、自然科学基金等重大科技项目的主要负责人。

5.博士生导师。

6.具有丰富经验的科技管理专家,大型企业集团总工程师,重点高校、公益性科研机构科研处、财务处主要负责人。

7.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三、申报材料

1.请申请人准确、规范填写《河北省加计扣除政策专家推荐表》(见附件1)。

2.提交2份纸质推荐表,双面打印,本人签字后于4月27下午18:00前交至春晖楼508室,word电子版发送至邮箱(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要求

“智慧河北加计扣除”服务平台的现有专家,请于5月5日前按收到的用户名及登录密码,进入系统后自行更新完善相关资料。逾期不登录更新相关资料将影响担任鉴定专家。

附件【附件1:河北省加计扣除政策专家推荐表.doc】已下载54次

联系人:李占华

联系电话:87935023

科技处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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